中铁财务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入市通知,标志着财务公司正式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同业拆借交易。财务公司本次准入入市获得的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为40亿元人民币,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发布后第一批联网入市的金融机构。
今年2月份国务院发文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审批管理,在新的入市细则发布之前人行暂停受理新机构的入市办理。在新入市细则未出台期间公司积极与人行上海总行及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保持沟通,积极筹备申报进入拆借市场的相关工作。8月9日,拆借中心正式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公司第一时间准备齐全入市材料,并于8月10日派专人前往上海拆借中心递交入市材料,成为新政发布后第一家递交入市材料的金融机构。同时,由于公司今年2月份增加注册资本金事项并未反映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影响了本次最高拆借额度的申请,8月11日公司董事长林鑫率队前往上海就此事项与拆借中心领导沟通,获得拆借中心的理解和认可,最终保证公司获得了40亿元拆借额度的批复。
财务公司获批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对股份公司资金集中和财务公司运营意义重大。一是同业拆借业务丰富了公司流动性管理的手段,拆入资金具有当日发起当日到账快速高效的优点,可以更好的保证股份公司资金集中政策下的资金结算、适度熨平建筑行业特有的季度资金收支波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同业拆借业务可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收益,拆借业务适用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通常情况下远低于贷款利率,公司可以通过很低的价格获得资金用于运营;三是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标志着公司业务种类更加完善,是公司全面进入金融市场的重要一步,发挥了公司作为中国中铁直接接入金融市场的重要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