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营贷款
自营贷款分为流贷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两类。其中固定资产贷款细分为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物业抵押贷款、项目融资。具体业务如下:
• 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财务公司向成员企业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的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资金可根据借款人需要分为一次性流动资金贷款或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 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指对成员企业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融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此类贷款旨在帮助企业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率、获得更高的利润及增值,同时为企业提供期限相对较长、稳定的资金来源和灵活的使用方式。
• 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指为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开发、建设向市场销售、出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用途的中长期房地产项目贷款。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用途、方式等要素的不同来确定贷款利率、期限或担保方式等。
• 经营物业抵押贷
经营物业抵押贷指向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其合法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物,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经营性物业分为商业经营性物业和工业经营性物业。商业经营性物业包括商场、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写字楼、酒店、综合商业设施、商铺等物业形式。工业经营性物业主要为工业、仓储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通常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为满足成员企业在融资比例较高、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等需求时提供金融支持。
2. 银团贷款
根据成员单位资金需求,财务公司可作为牵头行或参团行,进行银团贷款的发放,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等业务产品。
3. 绿色贷款
财务公司为绿色产业发展筹集低成本资金,并降低其他各类附加担保条件,作为集团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绿色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