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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集团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可续期公司债券

来源:浙江交通集团财务 时间:2016-03-14浏览量:1136 【字号:

3月9日,集团公司成功发行完成了全国首单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20亿元,期限为5+N,票面利率为3.60%,综合成本为3.70%,较同期限央行基准利率下浮22.11%。本次发行预计未来5年可为集团节约财务费用1.1亿元以上,并降低集团资产负债率近1个百分点。

近年来,集团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除了做好银行间市场产品的有序发行外,积极抓住证监会大力发展公司债的有利契机,继成功发行15亿元普通公司债券后,此次又成功发行20亿元全国首单可续期公司债券。此次发行属于全国首单试点,在监管推进力度大、市场创新呼声高、投资者接受意愿强的多重利好氛围中,集团成功试水,不仅得到监管部门的首肯,而且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

财务公司在集团直接融资过程中担当财务顾问角色,主要协助主承销商完成发债所需材料及数据的整理、协助确定发行要素及发行价格。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部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外部金融中介相比,为母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具有了解企业、理解业务方面的天然优势,也是集团企业内部协同效应的体现。为了充分体现本期可续期公司债“股债融合”的双重效应,在募集说明书起草阶段,财务公司专门咨询相关财税专家,就涉及会计准则、税务法规等进行了专题研究、探讨,并针对相关法律、规章和发行规则,对债券募集说明的相关条款进行精心设计和安排。从权威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导报》等)和网络资讯反馈看,本次发行不但取得了监管机构高度认可,也获得了市场专业机构的无数点赞,被认为是“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改善企业资本结构提供有效手段”,是“企业借道资本市场进行股债结合类融资‘工具箱’的进一步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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