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下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批复》(银总部函[2014] 58号)文件,批准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核定人民币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均为5亿元人民币,并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
此次成功获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标志着公司在进入全国性金融市场方向上取得了突破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