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批复(银总部函【2015】31号),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业务,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同实收资本。
财务公司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集团”)的金融服务平台,承担着调剂集团整体资金余缺、参与资金市场、开展资金运作的重要功能。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的基础功能之一,财务公司自成立伊始,便非常重视同业拆借业务资质的申请。此次从提交材料到获得批复总用时不到两个月,这是监管机构对财务公司的高度认可与肯定,也是财务公司凭借金融机构身份参与外部金融市场走出的重要一步。
财务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后,一方面,拓宽了自身的资金来源与运用渠道,为调节资金季节性波动、防范流动性风险、提升资金运作效率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另一方面,通过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有利于其充分发挥“内部银行”职能,为中国电科集团及成员单位的军工科研生产提供更有力的资金保障。
财务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在持续做好资金集中管理及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部金融市场渠道,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在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法规,继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各项业务健康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