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8日,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逆回购方与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了金额1亿、期限7天的首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标志着潞安财务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正式启动。
潞安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坚持“业务开展、 制度先行”的风险管控原则,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业务操作流程》、《2011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业务操作策略》等一系列业务制度及 流程,组织相关员工参加了债券结算资格培训和系统操作学习,制订了严格的前后台人员分离管理制度。在这些制度的保障下,首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已于25日 顺利实现到期结算。